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团体意外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所在区域:湖北武汉
  • 经营性质:外商独资企业
  • 企业类型:生产加工
  • 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
  • 主营产品:保险,武汉,中国人寿,武汉中国
  • 注册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以上
  • 企业已认证
  • 个人实名已认证
    商家产品分类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团体意外保险”详细信息
产品规格: 不限 产品数量: 10000.00 件
包装说明: 不限 价格说明: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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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部分 承保方案
投保方案:三类
选用条款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费(元)
承保全天	承保时间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	意外死亡	10 万	120元/人	1年
	意外残疾	10 万		
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	1 万		
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住院补贴	20 /天		

投保方案:四类
选用条款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费(元)
承保全天	承保时间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	意外死亡	10 万	180元/人	1年
	意外残疾	10 万		
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	1 万		
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住院补贴	20 /天		

投保方案:五类
选用条款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费(元)
承保全天	承保时间
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	意外死亡	10 万	500元/人	1年
	意外残疾	10 万		
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	1 万		
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	住院补贴	20 /天		


备注:
1,5人起保,参保人员**可替换,可增人,可减人。
      2,保险期可由1天至365天任意设定。
      3,三类职业较高保额可保80万,四类较高可保60万,五类较高可保30万。
4、意外医疗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90%。
5、普通意外伤残分为十档,参照《工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执行。

一、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款):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工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1)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本公司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本公司根据《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的规定,每次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
四、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责任(2013款)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每次扣除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其中,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被保险人已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本公司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门(急)诊**较长不**过十五日;住院**至被保险人出院之日止,但较长不**过九十日。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2013款)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对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被保险人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欢迎来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网站,我公司位于江河纵横、湖港交织,交通发达,文化发达的武汉市。 具体地址是湖北武汉解放大道1070号,联系人是范经理。
主要经营健康保险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如意随行两全保险;分红养老险:鑫福一生两全保险;中国人寿长期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等等。。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 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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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范经理()

    电话:182071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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