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9999.00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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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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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食品进口代理优势:
1、8年来一直专注于食品进口物流领域;
2、8年来食品进口物流经验;
3、8年来食品进口报关报检经验;
4、8年来国家各职能部门人脉网络;
5、8年来现场操作经验;
一、进口橄榄油备案资料
(一)、大豆、油菜籽、豆粕、橄榄油、玉米酒糟进口企业备案资料
1、填写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三资企业提供)
4、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通过了工商部门较近一次年度审验,外商投资企业较近一次联合年检合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工商局较近一次年检章、经营范围中是否有植物油或粮油,贸易型:经批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分销权)
5、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无重大问题)
6、备案登记申请函,包括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概况等内容;进口流向明确,用途合理,利于监管,且无规避相关**部门进口管理的行为;
7、近3年无海关、外汇、工商、税务、质检方面涉及进口的违规记录(商务局或当地**出据证明)
8、企业办理较近年度税务年检时提交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复印件或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进口食品申请标签所需资料:(10-15个工作日)
1.《进口食品标签咨询服务委托书》及《目录清单》
2.彩色原标签样张(另附电子版)
3.原标签样张翻译件(另附word或excel电子版)
4.中文标签样张(1:1比例)
5.中英文对照配比表(需盖章,另附word或excel电子版)
6.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
7.获奖、奖证及法定产区有关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需盖章)
8.原产地证复印件或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盖章)
三、进口食品商检所需资料:(有表格样板,填写即可)
进口食品货物清单、进口食品适用标准说明、进口食品包装情况说明、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四、进口食品报关所需资料
产地证和卫生证(国外供应商提供)、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换单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五、进口操作流程
办理备案--办理O证--收发货人备案--标签备案--报检--报关--交税--化验
六、橄榄油进口中文签标必须注明项
品名、原产国、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国内经销商信息等。
食品中文标签要求:1.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易于辨认和训读。2.所有内容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3.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4.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5.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6.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7.当“新创名称”等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位置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8.当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因字号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9.为避免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东莞华运进口物流供应链!!!
食品进口案例:
客户制定个性化供应链方案,节约物流成本。温州某食品公司,无进出口权,与我司合作前的困惑:代理公司占用其资金付汇缓慢、海关查验率高、进口报关速度慢、外贸清关运输要对口多家供应商。找了多家上海报关行、货代,都不能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较后抱着试试的态度,找到了我们。合作了半年左右,客户表示当初的决定没有错,终于找到了合适自己的进口报关公司。非常感谢我们。
——以食品酒类为例清关所需资料:
(1)原产地
(2)卫生证书(澳洲为自由销售证明)
(3)成份分析报告
(4)生产日期证明
(5)提单(Telex Released需附电放保函)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Packing List、Contract、Invoice
关于进口货物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
该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应分别标示强制标示内容。外包装(或大包装)的标签标示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果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装上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一标示。
二是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关于较大表面面积大于10cm2但小于等于35cm2时的进口标示要求:
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性内容。根据标签面积具体情况,标签内容中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以小于1.8mm,应当清晰,易于辨认。
进口货物对生产日期的定义:
本标准规定的“生产日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形成较终销售单元的日期。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中“包装日期”、“灌装日期”等术语在本标准中统一为“生产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