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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呼和浩特市先后开展了火电机组**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施居民散煤洁净炉具替换工作、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面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等方面工作。为防止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呼和浩特市还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2018年呼和浩特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等文件,分发《农村秸秆禁烧倡议书》等。通过不断努力,呼和浩特市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改善,空气优良天数明显增多,截至去年11月6日,优良天数合计242天,比去年同期增加25天。
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城镇供热协会今日联合发布的《清洁供暖路径分析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北方采暖地区的供热面积“十三五”前两年已发展约10亿平方米,这意味着未来三年还有22.3亿平方米需要采用清洁供暖方式解决,清洁供暖市场需求巨大。
清洁取暖是大势所趋。近年来,为减少雾霾天气频发,确保百姓温暖过冬,清洁取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财经**小组*十四次会议提出,要按照企业为主、**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
济南市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和运行资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市**有关部门:
为加大冬季清洁取暖推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清洁取暖水平,长安区环保节能,经市**同意,环保节能锅炉价格,现就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和运行资金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中式清洁能源供热
(一)采用集中式燃气锅炉的,统一执行1.71元/立方米的优惠气价,采暖期结束并经第三方审计用气量后,将用气较终结算价格高不**过市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格)与1.71元/立方米之间的差价补贴至燃气企业,对供热企业购买使用非本市特许经营燃气企业管道燃气供热的,可直接补贴至供热企业。
采用集中式电供热的,采暖期结束并经第三方审计用电量后,新型环保节能锅炉,将运营单位与供电公司结算价格与优惠电价(平电0.5元/千瓦时、谷电0.25元/千瓦时)之间的差价补贴至运营单位。
(二)依据有关规定列入台账的既有集中式清洁能源供热项目一并享受优惠气、电价补贴政策。
二、分户式壁挂炉采暖
1.设备购置补贴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单位。
2.采用分户式壁挂炉的用户采暖期内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按照城镇居民用气价格的档价格执行;采暖期结束后,用气运行补贴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
3.依据有关规定列入台账的既有分户式壁挂炉采暖用户享受用气运行补贴。
三、分户式电取暖
(一)补贴范围。采用空气源热泵、家用电锅炉、发热电缆、碳晶板取暖的用户。
(二)补贴政策。
1.设备购置补贴按照购置碳晶板据实补贴且不**过2000元/户,空气源热泵、家用电锅炉、发热电缆20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单位。
2.采暖期结束后,用电运行补贴按照1200元/户的标准补贴至用户。
3.依据有关规定列入台账的既有分户式电取暖用户享受用电运行补贴。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17年9月21日印发的《济南市关于明确我市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资金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办函〔2017〕2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