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业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什么样的房屋是危房?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定义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的房屋。
房屋使用过程中,不能有哪些行为?
下列行为会造成房屋隐患,须杜绝: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未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及未经房屋鉴定机构提出鉴定报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4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的行为(如违法搭建建筑物、构造物,打墙钻孔等)。
哪些房屋需作鉴定?
(1)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
(3)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
(4)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6)危及房屋、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木结构房屋抗震鉴定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木结构房屋抗震鉴定主要适用于屋盖、楼盖以及支承柱均由木材制作的房屋。如:不过二层的穿斗木构架、旧式木骨架、木柱木屋架房屋,单层的柁木檀架房屋。
木结构房屋可不作抗震承载力验算,8 度时应适当提高木结构房屋的抗震构造要求。
木结构房屋抗震鉴定时,尚应按有关规定检查消防设施的现状和地震时的防火问题。
抗震鉴定时,应检查承重木构架、楼盖和屋盖的质量(品质)和连接、墙体与木构架的连接、房屋所处场地条件的不利影响。
木结构房屋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柱、梁(柁)、屋架、檀、椽、穿枋、龙骨等受力构件无明显的变形、歪扭、腐朽、霉变、虫蚀、影响受力的裂纹和庇病;
2、 木构件的节点无明显松动、拔榫或榫头折断;
3、 连接铁件无严重锈蚀、变形或残缺;
4、 7 度时,木构架倾斜不应过木柱直径的 1/3,8 度时不应有歪闪;
5、 墙体无空臌、酥碱、歪闪和明显裂缝。
现有木构架的布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旧式木骨架的布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8 度时,无廊厦的木构架,柱高不应过 3m,过时木柱与柁(梁)应有斜撑连接;
2) 构造形式应合理,不应有无连接措施的接柁等;
3) 木构件的常用截面尺寸宜符合本规程附录 E 的规定;
4) 木柱的柱脚及砖墩连接时,墩的高度不宜大于 300mm,且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2.5;8 度无横墙处的柱脚,其连接的榫头处应有竖向连接铁件;
5) 柱与大梁榫接处、被楼层大梁间断的柱与梁相交处,均应有铁件连接;
6) 檀与椽、柁(梁),龙骨与大梁、楼板应钉牢;对接檀下应有替木或爬木,并与瓜柱钉牢或为燕尾榫;
7) 檀与瓜柱上的支承长度,6、7 度时不应小于 60mm、8度时不应小于 80mm;
8) 楼盖的木龙骨间应有剪刀撑,龙骨在大梁上的支撑长度不应小于 80mm。
2 木柱木屋架的布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梁柱布置不应零乱,并宜有排山架;
2) 木屋架不应采用无下弦的人字屋架;
3) 柱顶在两个方向均应有可靠连接;被木梁间断的木柱与梁应有铁件连接;8 度时,木柱上部与屋架的端部宜有角撑,多跨房屋的边跨为单坡时,中柱与屋架下弦间应有角撑或铁件连接,角撑与木柱的夹角不宜小于 30°,柱底与基础应有铁件锚固;
4) 柱顶宜有通长水平系杆,房屋两端的屋架间应有竖向支撑;房屋长度大于 30m 时,在中段且间隔不大于 20m 的柱间和屋架间均应有支撑;跨度小于 9m 且有密铺木望板或房屋长度小于 25m 且呈四坡顶时,屋架间可无支撑;
5)檀与椽和屋架,龙骨与大梁和楼板应钉牢;对接檀下方应有替木或爬木;对接檀在屋架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60mm;
6)木构件在墙上的支承长度,对屋架和楼盖大梁不应小于250mm,对接檀和木龙骨不应小于 120mm;
7)屋面坡度过 30°时,瓦与屋盖应有拉结;座泥挂瓦的坡屋面,座泥厚度不宜大于 60mm。
房屋出现险情有预兆有哪些?
征兆一:地面突然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加大。
征兆二:承重柱、梁、板或墙体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
征兆三:承重柱、梁、板或墙体产生过大的变形,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
征兆四:墙体或天花的批荡层突然大面积剥落、脱落。
征兆五:房屋突然发出异常的声音,如“劈拍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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