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扇ATEX防爆认证价格需要什么流程

    吊扇ATEX防爆认证价格需要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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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检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ATEX认证是欧盟对一些潜在爆炸危险环境使用的设备的认证要求。这个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与以前的指令不同,它包括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把潜在爆炸危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及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与薄雾。该指令是通常称之为ATEX 100A的“新方法” 指令,即现行的ATEX防爆指令。

ATEX认证适用的3个条件
1. 设备一定自身带有点燃源;
2. 预期被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空气混合物);
3. 是正常的大气条件下。
该指令也适用于安全使用必需的部件,以及在适用范围内直接对设备安全使用有利的安全装置。这些装置可以在潜在爆炸性环境外部。

欧洲防爆ATEX认证整理版欧洲防爆认证ATEX介绍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关于使各成员国有关预定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和防护系统的法律趋于一致的EC指令EquipmentandprotectivesystemsintendedforuseinpotentiallyexplosiveatmospheresDirectiveEC
一、概述
在欧洲欧盟成员国为了建立统一的欧洲大市场真正实现商品、劳务、资本与人员的自由流通做出一系列统一的规定以消除贸易壁垒。欧共体自成立就抓紧立法并着手制定统一的欧洲标准。为了实现“四大流通”的目标欧共体从年代起就开始颁发指令现已颁布几百个指令。由于欧共体指令数量的急剧增多加之技术指令过多地强调了个别产品的技术细节使得在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以及指令的批准和修订都遇到立法程序上的困难。这样不仅影响问题的及时解决且不利于技术进步。因此欧共体理事会于年月日通过了《关于技术协调和标准化的新方法》(已由EC指令替代)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欧共体彻底改变了以往那种技术性法规规定过细的做法以技术法规和标准为手段,只有在涉及到产品安全、工业安全、人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和保护环境方面的技术要求时才制定相关的技术法规(即指令)而把具体的技术细节交由相关的技术标准去规定。这些相关的技术法规(即指令)要求对欧盟所有成员国都是通用的、较低限度的和可接受的。新方法政策是消除欧洲内部贸易壁垒(主要涉及人身安全及产品安全)的战略。自年实施“新方法”至今新颁布的技术法规类的指令个(其中包括潜在爆炸性环境(ATEX)指令)凡与这些指令有关的产品均须贴有CE标志方可在欧洲市场流通此外还有几个未规定CE标志的指令这些统称为“新方法指令”。世纪初,在欧洲工业国家煤矿电气化或多或少有所发展。为了避免灾难性的甲烷爆炸事故不同的国家当局针对煤矿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订立了规程和技术规范。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规程,常常相互差异很大。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罗马条约的签订欧共体成员国已经感觉到为了便于促进商业贸易需要协调他们的国家规程。该任务年交由欧洲电工标准协调**(CENELCOM)。TC技术**依据不同国家的标准和规程开始了这项工作。随着成员国的增多年建立了欧洲电工标准化**(CENELEC)。年月日CENELEC采用了EN系列个潜在爆炸性环境用标准。继年欧洲**颁布了《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EEC)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之后年颁布了《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使用确定保护类型》(EEC)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采用这些标准作为协调标准。该指令还规定了特殊的欧洲标志Ex。之后又发布了一些与地面和矿井潜在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相关的指令及其修订文件。这些指令仅与电气设备有关。这些指令和标准象征着防爆领域的积极发展并且它们为消除防爆电气设备贸易壁垒已作出了贡献。随着“新方法指令”的实施在潜在爆炸性环境用设备领域指令EC(称作ATEX指令)取代老的指令。ATEX指令适用于所有气体和粉尘潜在爆炸性环境并适用于所有设备不仅仅对电气设备。它规定了由潜在爆炸性环境设备使用所涉及的人身、家畜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准则它还允许不同的方法证明符合性判断。
二、防爆指令)指令EC(新方法)年月日欧洲**采用了“潜在爆炸环境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EC)指令。这个指令覆盖了矿井及非矿井设备与以前的指令不同它包括了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把潜在爆炸危险环境扩展到空气中的粉尘及可燃性气体、可燃性蒸气与薄雾。该指令是通常称之为ATEXA的“新方法”指令即现行的ATEX防爆指令。它规定了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要应用的技术要求――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和设备在其使用范围内投放到欧洲市场前必须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它是以法语“AtmosphereExplosible”命名的。拟用于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设备的制造商应用ATEX指令条款并贴附CE标志不用考虑应用其他更多的要求就可以在欧洲任何地方销售其防爆设备。该指令适用的设备范围特别大大致上包括固定的海上平台、石化厂、面粉磨坊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潜在爆炸性环境的场所适用的设备。在欧洲市场每年估计采购亿欧元这样的设备。概括的说应用该指令有三个前提条件:设备一定自身带有点燃源预期被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空气混合物)并且是正常的大气条件下。该指令也适用于安全使用必需的部件以及在适用范围内直接对设备安全使用有利的安全装置。这些装置可以在潜在爆炸性环境外部。ATEXEC指令根据安装设备的保护水平将设备划分为三个类别:Category)非常高的防护水平类(类(Category)高防护水平类(Category)正常的防护水平如果设备被用于、或区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G(气体、蒸气,薄雾):区区区G类设备G类设备G类设备如果设备被用于、或区则类目数字后跟一字母D(粉尘):区区区D类设备D类设备D类设备这些要求为公民提供一个很高水平的保护,并且由”协调标准”给出技术实施方法。该指令的主要目的是对所生产的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的设备,通过协调技术标准和法规以促进其在整个欧洲联盟自由流通。该指令从年开始使用并且从年月日强制施行。)ATEXEC指令ATEXEC与ATEXEC指令并行是一个涉及改进处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工人健康和安全保护的较低要求(EC)指令。基于潜在的危险、欧洲法规的要求,EC(也称作ATEX)规定了改进处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的工人健康和ATEX,安全保护的较低要求。这意味着基于所涉及的危险的评估雇主承担大量的职责:预防工作场所形成爆炸性环境或避免引燃爆炸性环境对爆炸性环境和引燃源的可能性进行危险评估依据爆炸性环境出现的频度和时间给工作场所分区在入口处给区域用符号标识(Ex符号)建立并维护一个防爆文档根据拟使用的危险区域选择符合ATEXEC指令要求的设备。ATEXEC规定:区场所只能用类设备区场所只能用类和类设备区场所只能用、和类设备。这个指令规定了雇主的职责而不是制造商的责任。)老方法指令相对于内部市场法规“老方法”与“新方法”不同,所谓的”老方法”由如下列出的标准法规组成设备投放市场之前需要应用这些标准这两个老方法指令用于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截止到年月日,之后他们被废止。老方法地面设备―,―理事会指令EECOJNoL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理事会指令EECOJNoL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使用确定的保护类型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ECOJNoL适应技术发展的EEC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使用确定的保护类型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ECOJNoL适应技术发展的EEC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使用确定的保护类型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ECOJNoL修改EEC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使用确定的保护类型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ECOJNoL适应技术发展的EEC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使用确定的保护类型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COJNoL适应技术发展的EEC有关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使用确定的保护类型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与EEA相关的文本)老方法矿用设备――理事会指令EECOJNoL有关甲烷矿井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ECOJNoL适应技术发展的EEC有关甲烷矿井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ECOJNoL适应技术发展的EEC有关甲烷矿井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ECOJNoL适应技术发展的EEC有关甲烷矿井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指令EECOJNoL适应技术发展的EEC有关甲烷矿井潜在爆炸性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成员国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与EEA相关的文本)老方法与现行的体制比较来说其缺乏灵活性,标准被修订而每次法规本身不得不进行修改,这种情况从所采用的两个起初指令的修该号即可看出。
三、ATEX指令应用方法每个成员国当局把ATEX指令规则转换到他们的法规中并且这些条款直接生效。在欧洲就是以这种方式执行指令的。这样成员国和其他应用指令要求的国家直接负责其实施和强制执行包括公告机构的管理。由于这些国家规定条款直接由制造商采用所以首先建议制造商与相应的国家联系处讨论他们可能遇到的有关指令的任何问题。所有涉及到的部门的良好合作正式的ATEX常务**已经将一个没有异议的确定意见形成一套指导记录(备忘录)由**出版用于帮助需要应用指令的部门。虽然它不是“法律”并且同样的没有法律的效力但它已经被认识到是非常有用的文档。由于要求所有这样的文档连续修订并且也以提供“澄清说明单”的方法来做这项工作。这些说明单是在*组深入讨论后的结果。因此建议相关者留意这两套咨询文本同时还要注意制造商或其他责任人依据指令条款的规定继续负有的责任。

欧盟ATEX认证D模式详细介绍
欧盟ATEX认证D模式阐述了一种程序,借此程序尽到* 2 点所述义务的制造商保证并声明有关产品符合 EC 型式试验证书所描述的型式,并满足适用于它们的本指令的要求。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内的授权代表应在每一台设备上附 CE 标志并编制一份书面合格声明书,在 CE标志之后,应随附负责进行* 4 节规定的 EC 监督的注册认证机构的识别编号。
2. 欧盟ATEX认证D模式时,制造商应按* 3 节的规定,在生产中及设备的较终检验和测试中,执行经认可的质量体系并应接受* 4 节规定的监督。
3.. 欧盟ATEX认证D模式质量体系要求
3.1 制造商应向其选定的一注册认证机构提出有关设备的质量体系评审的申请。
申请书应包括:
——所有预先想象到的与产品类目有关的资料;
——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
——经认可的型式的技术文件和 EC 型式试验证书副本。
3.2 欧盟ATEX认证D模式质量体系应保证设备符合 EC 型式试验证书所述的型式及本指令适用于它们的要求。
制造商应将所采用的质量体系要素、要求和规定用书面政策、程序和规程的形式,
建立系统化、有序化的质量体系文件。质量体系文件必须对质量方案、计划、手册和记
录有前后一致的解释。
它特别应包括对如下内容的充分阐述:
——质量目标和组织机构,管理层对于设备质量的责任和权限;
——将采用的制造程序、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加工工序和系统化措施;
——在制造之前、制造过程中及制造后要进行的检查和测试及其执行的频度;
——质量纪录,诸如检验报告和测试数据、校验数据及有关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告等;
——所述设备达到质量成效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监控方式。
3.3 注册认证机构应评审质量体系,以判定其是否满足了* 3.2 节提到的各项要求。对于执行相关协调标准的质量体系,应认定其符合这些要求。
欧盟ATEX认证D模式中,审核小组至少应包含一位具有评价有关设备技术的经验的评审人员。评审程序应包括一项对制造商所在地的检验访问。评审决定应通知制造商。通知书应包括审核结论和理由充分的评定决定。
3.4 制造商应担负起履行经认可的质量体系所提出的义务并维持这一体系,使之保持其适当性和有效性的水平。
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对该质量体系拟作任何变更时,应及时通知认可其质量体系的注册认证机构。
注册认证机构应对拟议中的变更事项进行评价,以决定变更后的质量体系是否仍然满足 3.2 节提到的各项要求,或是否需要重新评定。
欧盟ATEX认证D模式中,注册认证机构应将其决定通知制造商。通知书应包括评审结论和理由充足的评定决定。
4、注册认证机构的监督责任
4.1 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信制造商完全履行了经认可的质量体系所提出的义务。
4.2 制造商应允许注册认证机构为检验的目的进入制造、检验、测试和储存场所并向它提供一切必需的资料。特别是
——质量体系文件;
——质量记录,诸如检验报告和测试数据、校验数据及有关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告等。
4.3注册认证机构应定期执行质量审核以确保制造商维护和应用该质量体系,并向制造商提供审核报告。
4.4 此外,注册认证机构可对制造商进行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性查访。在查访中,
如果必要,注册认证机构可自行或要求制造商进行测试,以验证质量体系运行功能的正
确性。
注册认证机构应向制造商提交一份查访报告,如进行测试,则应随附测试报告。
5.制造商应将下列资料在较后一件设备生产出来后至少保存十年,以供国家主管
当局查阅。
——3.1 节中*二个破折号后提到的文件;
——3.4 节*二段*提到的更新资料;
——3.4 节较后一段及 4.3 节、4.4 节中提到的注册认证机构发给的决定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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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是18529513106, 主要经营交通部794/808/905等,CCC/SRRC/CTA/质检报告(插头插座),EMC整改、ISO体系,CE/FCC/CEC/DOE/印度BIS/韩国 KC/ 日本PSE/国际CB 等 。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 -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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