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经国家工商行政***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完成对申请名称的核准或核驳手续。
登记管辖: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注意:除***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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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北京华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网站,我公司位于拥有6项*遗产,拥有文化遗产项目数较多的城市,一座有着三千余年建城历史、八百六十余年建都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历史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的中国“八大古都”之一 —北京。 具体地址是
北京海淀中关村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联系人是万进。
联系手机是13391555548,
主要经营北京华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国家总局名称核名流程,国家局疑难核名,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市场监管总局核名,无行政区划核名,总局疑难名称*核准等服务,一步到位,服务周到,欢迎来电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