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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编号: | 22581806 | 更新时间: | 2023-05-11 15:38:11 |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咨询: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表)
2、水土保持验收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各类机构、企业及个人提供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商业建议书、项目申请书,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报告、表)等各种工程规划服务的公司,业务涉及全国,熟悉等相关部门办事程序的咨询工程师、技术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科学、有效的工程咨询服务保证质量,信守合同,讲求信誉,遵守职业道德,负责为委托方保守秘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全力做好各项咨询工作。凭借专业的技术,高端的品质,诚信的经营 和不断创新的精神公司发展*。在发展的同时公司不忘不断总结不断优化为客户的服务,和一如既往的热情赢得了新老客户的较高评价及青睐。我们熟悉各种流程环节,可快速、*的为您提供服务.9 土地整治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开发建设项目在基建施工与生产运行中,应按照“挖填平衡”的设计 原则,减小开挖占用土地以及弃土(石、渣)数量,将需要土地整治的面积控 制在*小范围以内。 9.1.2 由干采、挖、排、弃等作业形成的废弃土地、排土场、堆渣场、尾矿 库、沉陷区等,应根据立地条件采取相应的土地整治工程,改造成农林草 用地或其他用地,以及公共用地、居民生活用地等。 9.1.3 对基建施工中形成的坑凹地,应及时利用废弃土石料回填平整,表层 覆熟化土恢复成为可利用地。 9.1.4 弃土(石、渣)应首先利用,作为建筑、公路及其他建设用料等。整治 利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无法回填利用的外排弃土(石、沙、渣)和尾矿(砂、渣)等固体物质, 应合理布置排土(石、沙、渣)场、贮灰场、尾矿场,采取挡土(石、沙、渣) 墙、拦渣坝、拦渣堤等拦挡工程。 2 弃置场地应有排水工程(包括地表排水和地下排水工程)、上游来水 的排导工程。 3 对终止使用的弃土(石、沙、渣)场表面,应采取平整和覆土措施, 改造成为可利用地。 4 根据整治后土地的立地条件和项目区生产建设或环境绿化需要。应采 取深耕深松、增施**肥等土壤改良措施,并配套灌溉设施,分别改造成 52 * 59 页农林草用地、水面养殖利用或其他用地。 9. 2 适用条件 9. 2.1 对施工场地、取料场地的坑凹应进行整治。 9.2.2 对弃渣场应进行场地整治。 9.2.3 对整治后的土地应进一步开发利用。 9.3 设计要求 9.3.1 土地整治工程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地整治应与蓄水保土相结合。根据坑凹与弃土(石、沙、渣)场的 地形、土壤、降水等立地条件,按“坡度越小,地块越大”的原则划分土 地整治单元。按照立地条件差异,将坑凹地与弃土(石、沙、渣)场分别整治 成地块大小不等的平地、平缓坡地、水平梯田、窄条梯田或台田。对形成 的田面应采取覆土、田块平整、打畦围堰等蓄水保土措施。 2 土地整治应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土地整治必须确定合理的农林草 用地比例。扩大林草面积。在有条件的地方宜布置农林草各种生态景点, 改善并美化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使项目区建设与生态环境**融合。土地 整治应明确目的,以林草措施为主、改善和优化生态环境,也可改造成农 业用地、生态用地、公共用地、居民生活用地等,并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 调。 3 土地整治应与防排水工程相结合。应在坑凹回填物、弃土(石、沙、 渣)场地、周边或渣体底部布置防排水工程,与土地整治工程相结合。并应 对场地上游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4 土地整治应与治污相结合。应按照*有关排污标准,对项目排放的 53 * 60 页流体污染物和固体污染物采取净化处理,然后采取土地整治工程,防止有 毒物质毒化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农作物生长。 9.3.2 坑凹回填工程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坑凹回填应利用废弃土,石料或矿渣,回填后坑平渣尽。 2 坑田回填应根据坑凹容积与废土、弃石体积.合理安排废土、弃石的 倒运路线与倾倒方式.提高回填工效。 3 坑凹回镇后,应讲一步平整地面,表层履土,并修建四周的防洪排水 设施,为开发利用创造条件。 4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坑凹改建为蓄水池,蓄积降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 塬。 9.3.3 对采空塌陷的土地在采取裂缝填充、土地整治措施的基础上,应结合 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复垦的规定、因地制宜进行整治,恢复为林地、 草地、梯田等,有的可改造为鱼塘。 9.3.4 对排土场及堆放弃土、弃石、弃渣、尾砂等的场地,在采取拦渣工程 的基础上,终止使用后应进行整治和改造。整治后的土地利用方向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经整治后的土地应恢复其生产力,根据整治后土地的位置、坡度、质 量等特点确定用途。土质较好,有一定水利条件的,可恢复为农地、林地、 草地、水面和其他用地,但应作进一步的加工处理。 2 经整治形成的平地和缓坡地(15°以下),土质较好,有一定水利条件 的,可作为农业用地。 3 整治后地面坡度陡于或等于 15°或土质较差的,可作为林业和草业 用地;乔、灌、草合理配置,恢复植被,保持水土。 54 * 61 页55 4 有水塬的坑凹地和常年积水较深、能稳定蓄水的沉陷地,可修成鱼塘、 蓄水池等,进行水面利用和蓄水发展灌溉。蓄水池位置应与地下采矿点保 持较远的距离,避免对地下开采作业造成危害。 5 根据项目区的实际需要。土地经过专门处理后,可进行其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