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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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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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及审查:商标局会在收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之后,商标变更字体,下达受理通知书,同时开始对于商标进行审查。
审查结果的下达: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商标变更费用,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官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变更,申请人需将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官费和代理费,由商标变更代理机构进行后续申请。
另外,商标注册人变更实质审查时间约6-10个月完成(具体时间以商标局为准),所以需要办理续展的商标一定要提前办理变更相关手续。
变更商标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权不发生转移。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途径: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