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迅律师 北京(昌平)房屋租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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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

公司: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全国服务费用:根据具体案件协商口碑: 专业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答:先看合同约定。如无约定的,出租人应当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承租人仍逾期支付的,则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
北京(昌平)房屋租赁律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答: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一般的装饰装修、改造(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先并不是要求解除合同,而是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装饰装修、改造只有达到了“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
”的程度才属于严重的程度,但出租人也不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而仍应当通知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恢复原状。如果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恢复的,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北京(昌平)房屋租赁律师
关于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规定?
答:承租人装修、改造等先的原则是经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北京(昌平)房屋租赁律师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对投入的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3)没有约定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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