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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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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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编号: | 23090655 | 更新时间: | 2024-04-29 07:16:41 |
服务类型: | 企业 | 服务区域: | 全国 |
药学领域专利申请
如何申请药品**呢?
首先应该满足一般专利申请的条件,详情参见如何申请专利。本文仅就药品的特殊性作出发明人如果申请药品**所需要注意的问题。
1、区分药品**的种类
首先发明人应该清楚,自己发明的药物是产品**还是方法**、是物化合物**还是组合物**、是领域、化药领域还是生物制药领域、是制备方法**还是用途**。
2、把握药品专利申请的时机
根据先申请原则,专利申请当然是越早越好,防止被人抢先申请,尽早确定权利保护。但是对于药品**的申请,要考虑药品行政审批的时间较长,发明**保护期限 只有20年,所以,申请人申请太早了,在获得药监部门审批时,剩余的保护期限已经很短了。因而,发明人要平衡好时间关系,一般建议要根据具体的药物综合分 析,不能一概而论,通常,对于化学原料或制剂等化学发明,实验室小试结束后即可申请专利,使**审查与二期开发和临床试验及生产文号审批同步进行。
3、清楚需要准备的较低限度的资料
由于药品为较终为人们医治疾病的,所以,**审查员在评价药品**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条件时,往往需要提供临床资料、药理资料、毒理资料等。但上述 资料的提供不应按照部门的标准进行提供,部门与**部门对上述资料要求的角度不同。一般情况下,较低限度的上述资料应该能充分证明**的新颖性、 创造性、实用性即可,不用等待全部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完成试验后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