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9999.00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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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编号: | 14576568 | 更新时间: | 2022-05-13 17:27:18 |
中国香港公司公证文件的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中国香港)管理办法》之规定:中国委托公证人必须具有中国香港认可律师及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由中国**部集中组织有关的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委任。主要职能是发生在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中国香港委托公证人制度,是指中国香港居民或中国香港公司在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
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中国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所依据的法律、程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法律制度,核心是为了确保中国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通常来说,中国香港公司公证有“”及“半套”之分。
1、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成立表格或年检文件、章程;
2、半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半套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为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
需要注意的是:
这些文件可使用扫描件或复印件,并且公证文件中还可添加董事股东等附件,相应的,公证附件越多,则费用越高。并且在办理公证时需要该公证文件的用途,如办理外商投资之用等使用场景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