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
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不限 |
查看人数: | 30 人 | 本页链接: | https://info.b2b168.com/s168-230102573.html |
公司编号: | 6686304 | 更新时间: | 2022-06-14 15:08:22 |
根据中国大陆的相关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部委托公人对有关文件、事实或行为进行公证:
1、中国香港公司准备在大陆设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中国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部委托公人进行公证;
3、中国香港公司或个人委托授权他人或大陆的律师事务所办理特定事务时,亦须公证;
4、准备与大陆居民缔结婚姻;
5、申请内地亲属来港定居或来港接管产业;
6、计划收养内地;
7、准备在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实"中国香港服务提供者身份"及准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按照要求由中国部委托公人进行公证;
8、继承过程中涉及大陆财产时;
9、报考中国考试或其他资格考试时;
10、涉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涉及诉讼,须提交有关中国香港的证据;
12、根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要求,须对某些文件、事实或行为公证的。
登尼特集团于1999年由陈浩天先生创立,是一家由中国香港z府批准成立的法人机构。登尼特经过23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家集团式经营、连锁式管理、**性联盟、一站式服务的孵化机构、公司和发展平台。找登尼特申请公业务更放心。
中国香港公司律师公费用及时间需要看具体的公证事项而定,并不是所有的公证都是能够一样的时间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