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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结构拟改变使用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时。该情形较为常见,即建筑结构改变了原有的设计状态,小至沿街店面房的改动大至世博场馆使用用途的改变理论上都需进行检测鉴定。当新用途增加了建筑结构的荷载、改变了原来结构布局,如拆除或削弱了部分承重构件或改变了承重构件的使用状态,在改建和扩建中经常出现上述情形,该情形必须进行检测鉴定,评估改变后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
2)拟对建筑结构进行加层、插层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时。该情形直接会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使用性,必须进行鉴定评估。
3)拟对建筑物进行整体移位时。整体移位需要专业性很强的团队运作且少见,毫无疑问,该情形必须进行详细鉴定评估,给出移位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供相关整体移位建议。
4)建筑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的建筑功能退化或有明显的倾斜时。所谓建筑功能退化是指建筑结构抗力衰减,抗力是一个专业性术语,可通俗表达为:建筑结构抵抗外部荷载或作用的能力,即“抗打击能力”,当建筑结构出现裂缝、梁柱出现变形、楼板已经出现漏筋、建筑结构出现振动等情形时,可认为建筑结构出现明显建筑功能退化。
5)由于外在作用导致建筑结构可能出现损伤时。所谓外在作用,通常指出现意外事故,如遭受到汽车或坠物的撞击、爆炸物的冲击、腐蚀性气体或液体泄漏及人为破坏等,为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使用,需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测鉴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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