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地址:上海嘉定嘉定工业区
信息编号:257041569,公司编号:14411004
产品规格:不限
产品数量:99999.00 套
包装说明:不限
产品单价:688.00 元/套 起
官方网址:http://shfzzn.cn.b2b168.com/
宿迁中心供氧系统工程
1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供应源应设置监测报警系统,并符合本规范*7章的规定。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供应源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可设在不低于三级耐火等级内的靠外墙处,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墙和丙级防火门与建筑物的其它部分隔开。其围护结构的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得用木质、塑钢等可燃材料制作。
2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供应源设在物内时,通风次数不应少于8次/小时。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供应源站房的设计除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并纳入医院总体设计中。保证排放的医用废气不对医院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 医用气体汇流排应使用工厂制成品,并符合以下规定。
(1) 含有氧气成份的医用气体钢瓶汇流排材料应使用铜及铜合金;
(2) 含有氧气气体的汇流排高压端阀门,不应使用快开阀门。
(3) 各种医用气体汇流排的减压装置,应满足本规范及条的规定。
(4) 含有氧气气体汇流排的控制电源,应使用安全低压电源。
(5) 二氧化碳、气体供应源汇流排应有防结冰措施。
(6) 各种气体汇流排在电力中断或控制电路故障时,应能保证连续供气。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的各种排气放散管均应引出室外,含氧气体放散管应远离火花散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