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地址:上海浦东
信息编号:270544296,公司编号:14127690
产品规格:50kg
产品数量:9990.00 千克
包装说明:纸盒
产品单价:150.00 元/千克 起
官方网址:http://lm6262.cn.b2b168.com/
我们先了解下近两年化妆品的规范以及公告变化: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定义,化妆品是指以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表皮、毛发、指趾甲、口唇等)或者口腔粘膜、牙齿,以达到清洁、*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我国将化妆品分为普通化妆品和化妆品两大类。其中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防晒、防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的化妆品。
近两年化妆品相关产品,从生产、备案到 进口以至市场流通 等各环节,都呈现日益严格的趋势,广大进口商需要在市产品推广前以及国外方的沟通上提前做好规划。
一般进口化妆品客户关注的问题:
①化妆品收货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
②化妆品海关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
③化妆品一般贸易征税税率?
④化妆品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
⑤化妆品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
⑥化妆品海关申报等其他问题
⑦进口化妆品如何向海关申报
⑧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哪个环节黏贴查验
进口化妆品申报注意要点:
1.进口化妆品报关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
3.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4.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但没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5.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重点关注化妆品标签的“成分”,它是按照加入量依次排列的,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成分加入量小于或等于1%的成分,以任意排列进行标识。
在我国,化妆品是要求全成分标识的,我们选择产品时要注意成分,看成分来选购心仪的化妆品。在看成分时,重点看“成分”,举个例子,想要的,可选择现在市面上常见的有的成分如“烟酰胺”、“抗坏血酸”、“熊果苷”等的化妆品,想要有保湿的可选择如含“透明质酸”、“泛醇”等成分的化妆品。
对2016年*55号公告进行修订,重新发布了51号公告,对化妆品税目范围、化妆品法定计量单位、化妆品法定数量申报等事宜进行了明确,自2022年6月20日起实施。
资料准备齐全,后面是化妆品进口的流程
三:化妆品进口流程(仅供参考)
空运出口——化妆品上飞机后,将出空运提单给到国外;
海运出口——化妆品上船,出据海运提单给到国外;
货到港后安排清关:
1.进口换单——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 M B/L船东提单)
2.海关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3.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4.报关——递交资料
5.交税——海关审价按照货物对应编码下税率征税
6.查验(如海关认为有必要)——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7.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
(1)一次放行
(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
(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8.提货——放行后,收货人可提取货物至自有仓库、销售等
注意事项
化妆品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1.化妆品港口信息备案是可以提前申请的; 2.化妆品的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3.进口化妆品必须要做标签预审 4.化妆品报关资料不需要植检证等; 5.化妆品半成品是不需要批文; 6.化妆品也是有商检合格证明才能销售
海关申报的注意事项:
企业依流程取得相关证件后,在进出口申报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上传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直接申报即可。“单一窗口”系统自动比对证件信息,如发现申报信息与证件填报要求不符,系统将提示比对不通过。
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1)进口化妆品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进口(非)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的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2)《进口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
化妆品不是药品,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快速显效,不要被虚假、夸大及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效果的宣传所误导。取得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化妆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