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当事人节省时间 广州荔湾区宅基地房继承纠纷律师 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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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专业无证房产离婚分割诉讼律师
广州离婚时没有的房屋法院能分割处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处理,没有毕竟产权不明确,万一法院判决了,有其他人提异议的话,判决就要撤销,所以法院一般处理,要当事人等出来了再另案起诉分割。不过使用权可以判决分割。
相关法条:
高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提起诉讼。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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