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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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按订单 | 价格说明: | 不限 |
查看人数: | 225 人 | 本页链接: | https://info.b2b168.com/s168-42881847.html |
本标准多次出现“适当时”这个术语。当一项要求被此术语限定时 药包材验厂辅导专员,即认为是适当 药包材车间装修设计,除非组织能以文件的形式证明其不适当。如果一项要求对以下两点都是必需的,则认为该项要求“适当”:初包装材料满足所规定的要求;和(或)组织实施纠正措施。
7.5.3.2批生产记录应随每一批或识别号进行编号。
7.5.3.3应保留质量关键设备的记录(见4.2.4)。这些记录还应包括生产操作中所伴随的清洁和维护活动。
7.5.3.4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要求 药包材验厂细则,确保返回给组织的初包装材料(如返工使达到规定的要求)得到标识并始终与正常生产的产品相区别。
当要求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惟一性标识(见4.2.4)。
7.5.4顾客财产(请参见ISO 9001:2008)
7.5.5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