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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国务新的“三定”方案,对整个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经营、使用进行了全环节监督管理。尤其是整个国产医疗器械的创新,是近两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特别关注的一个重点。
针对创新体制问题,2014年,国务发布了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这个条例里,一方面体现了鼓励创新;另一方面,在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上,既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也强化了使用环节的管理和相关的法则。
在此基础上,2014年2月又发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该程序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从去年3月到年底,包括国产进口医疗器械在内,正式申报的有100多家,经过*评审,已经进入审批通道的有15家,一次性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这15家目前都是国产的。立足于,一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二体现国际创新。
为了把这两个导向体现好,避免“拍脑袋”决策,哪些创新产品能够进入评审程序,建议启动整个审评制度的改革,医疗器械,这项改革必然是多方面改革政策的综合使用。
企业虽然是创新主体,可只有在各种相关政策的支撑下,通过企业、部门、临床*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共同促进整个国产医疗器械的创新发展。
一次性医疗器械严禁重复使用 违者追究责任
北方网消息: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对全市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为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时,一次性医疗器械厂家,有重复使用无菌透析管的现象。为保证患者就医*,**医疗器械*有效使用,市药监局昨天下发紧急通知,医疗器械厂,要求各医疗机构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违者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人员财产伤害的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各种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和用后处理制度,要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进行消毒、销毁等无害化处理,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并做好记录,防止流向社会。对于变造无菌器械采购、使用后销毁记录的,将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