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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颜广告有限公司
logo的设计者和所有人很可能不是同一个人,普通公司都要委托设计者来设计logo,那么Logo作为委托作品,其着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况,约定归委托人所有,或者没有约定,那么就归设计者所有,而商标只属于商标权人所有,这是知识产权范畴。
logo受《着作权法》保护,商标受《商标法》保护。Logo可以注册为商标,那么这个商标logo和同时受《着作权法》和《商标法》保护,这意味着logo和商标受保护范围是不同的,logo的保护范围不如商标广。如果被侵权受保护的力度也不同,当然对商标的保护力度比着作权大。这里还将引发其他一个问题,如果logo的着作权属于设计者,那么如果logo被侵权,实际损害了logo所有人的利益,但是只有设计者才有权起诉。而商标所有权人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权。
logo作为美术作品受保护的期限一般是50年,而商标可以无限期的续展,受保护的时间是无限的。国外有人发出这样的警告:“我们的世界看来将要被淹没在logo的海洋中,但是,商标正经受挫折,甚至被忽略掉。” 看来logo并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时髦,似乎也成为世界的时尚。Logo虽然成为时髦,但是logo的法律特性使其无法替代商标。过度地宣传logo反而使商标受到损害。既然logo和商标都表达非常相同的功能,具有几乎一致的特性,那么当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logo时,为什么不把logo注册为商标呢?让两者相辅相成,交映成辉?让logo**的设计成为公司和品牌*商标标记?这不是个两全其美的方式吗?
瑞颜服务包括:logo设计、画册设计、商标设计、包装设计、VI设计;影视创作、全案策划、品牌策划、战略咨询、品牌设计、品牌定位;诊断与评估、调研与分析、SWOT分析;市场定位策略、产品定位策略、品牌定位策略、广告宣传策略、分销渠道策略;推广策略与目标、推广阶段的划分、推广方式的确定、推广计划的制定等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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