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10000000.00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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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 不限 | 价格说明: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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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 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保 险带、绳使用长度在3 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 3、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 挂和平行拴挂,严禁低挂高用。 4、在杆塔上工作时,应将安全带后备保护绳系在安全牢固的构件上(带电作业视其具体任务决定是否系后 备安全绳),不得失去后备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