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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积分落户政策要求,积分落户天津申报要求达到140分,但是并不意味着分数够140分就可以落户成功了。
有关部门会根据天津人口来确定落户整体数,然后根据申报人分值的大小进行排序,确定分数线,达到分数线就可以落户,达不到则不能落户,那么究竟多少分落户才稳妥呢?如何提高自己的积分呢?
加分项主要分为三大块,其中较常见加分项目就是:学历、年龄、住房、社会保险与公积金、技能证等。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不是有很多年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往往想达到160分还是相当难,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得再加分才会凑够。
积分指标中的社保政策有哪些?
根据《天津市居住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持有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在天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17年积分落户,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
社会保险积分的设置原则坚持维护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坚持简便可行易操作。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对个人权益的维护。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积分按险种计分,如果积分申请人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参保缴费,每满一年可积1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天津积分落户手续,参加基本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满一年各积2分。
天津社会保险的发展经历了逐步调整完善的过程,不同时期内,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既有“五项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也有为减轻境内来津工作人员参保负担而专门设计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参加不同类型社会保险的积分可以单独计算。比如,境内来津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曾参加天津农民工工伤综合保险的,养老保险满一年可以积4分,积分落户,工伤保险满一年可以各积2分,三项险种满一年共可以积8分。
对于积分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积分可按不同险种的分值计算到月后再累加。如参加积分的参保人员提供了只有3个月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按照分值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满一月应当计算为0.33分,参保3个月则计算为0.99分。这样规定,既保护了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计算方法简便操作性强。
根据《天津市人民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管理办法的通知》居住是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就业、居住进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参与居住地社会事务,以及通过积分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效。
居住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
积分申请受理窗口每年6月公布上半年积分,12月公布下半年积分,积分落户价格,并通过天津市居住积分专栏网站公布。积分公布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积分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计算积分;但是申请人年龄不**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