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规格: | 不限 | 产品数量: | 不限 |
---|---|---|---|
包装说明: | 按订单 | 价格说明: | 不限 |
查看人数: | 130 人 | 本页链接: | https://info.b2b168.com/s168-85630027.html |
*二十条 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特殊证明出具;负责纳税人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其他部门不再组织类似调查。
*二十一条 各市、县局纳税服务部门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岗位(窗口),鼓楼区代理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正确行使行政复议权利,办理南京纳税申报,并负责受理纳税人对以下涉税事项的投诉、申诉:
(一)国税机关实施的服务和行为;
(二)国税机关作出的调查结论;
(三)国税机关作出的依申请事项审批结果;
(四)国税机关作出的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税款追征等处理(处罚)决定。
*二十五条 日常咨询岗对咨询问题充分利用税收知识库及时答复、实时记录,纳税申报,对不能答复的疑难问题提交本级税收政策咨询*会处理。
*二十六条 省、市局上收管理列名企业的日常咨询通过12366热线、网络、属地国税机关咨询岗等渠道解答;个性化疑难复杂税收事项的咨询,由上收管理的省、市局纳税服务部门受理。
*二十七条 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咨询问题进行确定性答复的,在三十日内向咨询纳税人出具回函(附件一)。
*二十八条 省局纳税服务部门收集整理纳税人普遍关注的咨询热点问题,提交税收政策咨询*会研究确定后,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统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