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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编号: | 14295688 | 更新时间: | 2023-02-27 15:14:47 |
办理东莞市环评、监测、验收、排污证
东莞市粤绿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步骤 :
(一) 需求分析
项目监理单位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需求分析,针对项目验收,监理单位需配备2名有经验的工程师和一名行业*来组成项目团队,负责具体工作。
(二)编写验收方案(计划书)
项目监理单位在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编写验收方案(计划书),提交业主单位审定。
(三)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长安东莞环保验收,应当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
(四)项目验收的实施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应用软件、网络集成效果、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测试和验收。
(五)提交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完毕,对项目系统设计、建设质量、设备维修、软件运行情况等做出评价,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六)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
召开由验收成员全体成员参加的项目验收评审会,东莞环保验收,细致的审核项目销售小组所提交的验收报告,给出较终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评审报告提交项目业主存档
东莞污染行业未验收的企业需开展**标排放治理。特别是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排放的企业。
1. 确定**标排放企业名单。产业中心会同环监分局对监测中心站报送的指令性监测报告进行汇的总分析,凡是排放浓度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标的企业,厚街东莞环保验收,直接由环监分局会同所在镇街环保分局在8月31日前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4个月内(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申请整改环验收。
2. 制定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排放治理技术指引。为确保我市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排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产业中心制定《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排放治理技术指引》(附件4),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治理工作。
3. 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产业中心会同环监分局、各环保分局督促相关企业应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批复、广东省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挥发性**化合物排放标准及《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排放治理技术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VOCs有关的收集、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4. 开展整改验收。有关企业须在整改治理任务完成后向**申报验收,整改治理限期内完成环保验收工作。
对验收监测不达标的企业,我局依法报请市**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我局依法报请市**责令其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