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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评估的工作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独立性原则,净资产评估报告,森林资产评估公司,客观公正性原则和科学性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评估机构应始终坚持*三者立场,不为资产业务当事人的利益所影响。评估机构应是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不能为资产业务中任何一方所拥有,九江资产评估,也不能隶属于任何一方。遵循这一原则可以从组织上保证评估工作不受有关利益方的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客观公正性原则
客观公正性原则要求评估结果应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这就要求评估者在评估过程中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收集有关数据与资料,权益转让净资产评估,并要求评估过程中的预测、推算等主观判断建立在市场与现实的基础之上。此外,为了保证评估的公正、客观性,按照国际惯例,资产评估机构收取的劳务费用应该只与工作量相关,不与被评估资产的价值挂钩。
(三)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根据特定目的,负资产评估,选择适用的价值类型和科学的方法,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使资产评估结果准确合理。在整个评估工作中必须把主观评价与客观测算、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使评估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真实可信。
*四章 操作要求
*十七条 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价值类型和资产评估报
告使用人。
*十八条 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通常关注以下事项:
(一)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权属有效性文件或者
其他证明资料;
(二)无形资产持续的可辨识经济利益;
(三)无形资产的性质和特点,历史取得和目前的使用
状况;
(四)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无形资产
的保护措施;
(五)无形资产实施的地域范围、领域范围与获利方式;
(六)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质押、出资情况;
(七)无形资产实施过程中所受到的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其他限制;
(八)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
(九)宏观经济环境;
(十)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十一)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十二)其他相关信息。
*十九条 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共同发挥作用时,应当
分析这些资产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
*二十条 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通常关注宏观经济
政策、行业政策、经营条件、生产能力、市场状况等各项因
素对无形资产效能发挥的制约,关注其对无形资产价值产生
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