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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时代,法治作为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正“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遍及**”。与此同时,在一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刑事辩护律师便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并发挥着**的作用。然而,在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都尚不够成熟的我国,现实的困惑却是:刑事辩护的专业化程度明显偏低甚或阙如!这一现实问题该如何解决?刑事辩护为什么一定要专业化也即刑事辩护专业化的必要性在哪里?刑事辩护专业化的主要标志或者说评价标准应该是什么?进而该如何构建和实现刑事辩护的专业化?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无疑具有较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律师是复杂法律制度的*。他犹如法院的官员一样,以一种替大众服务的精神来运用他的法律知识。”而在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正是其专业性而非简单的职业性使得律师成为法律的*,成为诉讼中当事人得以信赖的*。并且,**实践证明,律师的专业化程度越高,当事人对律师的依赖程度就越强,律师在国家**活动中发挥作用的空间也就越大。可见,刑事辩护不仅需要专业化,而且这里以专业性为内容的狭义的“专业化”也是评价刑事辩护专业化程度的核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