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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化妆品生产质量的好坏,厂房净化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工艺及生产环境,厂房净化标准,本规范有助于建造符合标准的化妆品生产车间,以及规范生产人员的行为。
关键词:化妆品 GHP 管理规范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芜湖厂房净化,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二条 本规范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包括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址选择、厂区规划、生产卫生要求、卫生质量检验、原材料和成品储存卫生及个人卫生和健康要求。
*三条 凡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必须遵守本规范。
*四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二节 给水
*6.2.1条 洁净厂房内的给水系统设计,应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别设置直流、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 水系统。高纯水系统应设置循环管道。
*6.2.2条 管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纯水管、高纯水管应采用硬聚氯乙烯管、聚丙烯管或不锈钢管;
二、冷却循环给水和回水管宜采用镀锌钢管;
三、生产用水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宜采用优质软管;
四、管道的配件应采用相应的材料。
*6.2.3条 洁净厂房内可设置开水供应设施;盥洗室内的盥洗盆宜供应热水;软化水、纯水管适应预留清洗口;纯水终端净化装置应放在靠近用水点处。
*6.2.4条 洁净厂房的周围,应设置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