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业务范围(租赁检测):
办理租赁合同时租赁所需要的检测报告
1.商铺租赁前结构安全检测检测鉴定
2.厂房租赁前结构安全鉴定
3.仓库租赁前安全检测鉴定
4.写字楼租赁检测检测报告
5.工商业出租屋租赁前检测
6.办公点租赁前安全检测
7.房屋结构改变检测鉴定
8.房屋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提供“租赁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报告”,办理该报告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 委托方(即出租方或者承租方)的身份证明材料。
2. 租赁场所的地址,该地址必须与租赁所登记地址相符。
3. 租赁场所面积,该面积必须与租赁所登记面积相符。
4. 租赁场所具体用途,主要有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等用途。
5. 其他资料信息,可由房屋安全检测公司人员现场确定。
二、哪些房屋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或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二)房屋结构变更、改变使用功能以及加大荷载的各类房屋;(三)基础、墙体或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陷、裂缝、变形、腐蚀的;(四)因改建、新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受到损害的;(五)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商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浴室、网吧、车站等大中型公共场所用房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六)遭受地震、火灾、洪水、蚁害、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七)在建(构)筑物密集区及其地下建设可能危及周围和地上房屋安全的建设项目的;(八)房屋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且已投入使用的;(九)从事房屋交易、抵押、租赁等活动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十)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七)项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对周围房屋实施跟踪鉴定。
一、房屋安全检测办理项目及本公司服务范围:(租赁检测安全鉴定办理中心)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房屋租赁双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并提供相关材料。1、特殊情况附加材料(4)工商业用房或者改变房屋功能、结构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检测报告。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十三条*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单位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需要检查报告的有:厂房,仓库,办公楼,商铺
重庆房屋质量检测,房屋第三方鉴定中心房屋检测鉴定服务项目内容:施工周边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
包括对房产、土建、隧道、基坑、地铁、桥梁、河涌及爆破平整等工程施工周边的房屋检测鉴定,施工前主要对(规范内)周边房屋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及安全性进行检测评定,施工后对房屋的受损原因及受损程度进行检测评定,并为出现的损坏提供合理的加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