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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处理过期食品需有章可循
从科学角度看,过期食品并不完全是不可食用的。其中部分食品因过期而发生变质腐败,这种就属于问题食品了。 而在此次媒体曝光的过期食品里,就既有可以放心食用的,也有不能吃的变质食品。但不管归属于哪一类,做为商家来讲,过期食品都应依法予以回收处理,不能像这样随意丢弃在垃圾场里,任由市民捡拾食用或再次销售。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厂家和销售方,均有责任回收处理过期食品,并需要遵守相关程序,不能随意丢弃掉。
在现实中,一般是由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签订相关协议,要么由厂家无条件回收过期食品,要么由经销商买断商品自行处理掉。而不管是采取哪种方式,都有明确责任关系,那么在此次过期食品事件里,究竟是该由谁负责处理,则就要看之前的协议了。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看是谁违法丢弃的,查出负责处理这批过期食品的责任方,并依法要求其回收销毁,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至于众多前去捡拾过期食品的市民,则也要予以警示并制止。对于那些将过期食品拿去再次销售的,其行为已经触犯《食品安全法》,则要依法予以收回并处罚,避免被不知情的市民购买食用,造成食品安全风险扩大化。
过期食品的回收处理应有章可循,监管部门岂能视而不见,需要将媒体的曝光信息,当做举报信对待,尽快去查禁掉。食品安全不是小事,涉及到民众的身体健康,这次事件也暴露出过期食品处理存在的疏漏,各地监管部门要严加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