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机械、金属加工机械、通用设备、轴承和阀门、通用零部件、铸锻件、机电、石化、轻纺等**设备、农林牧渔水利机械、医疗机械、交通运输设备、航空**器、武器弹药、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家用电器及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及修理等项目;-拆船、电器拆解、电镀、金属制品表面处理等项目;-电子加工等项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的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项目
交通运输类
铁路、公路、地铁、城市交通、桥梁、隧道、港口、码头、航道、水运枢纽、光纤光缆等项目;-管线、管道、仓储建设及相关工程等项目;-各种民用、*机场及其相关工程等项目
农林水利类
农、林、牧、渔业的资源开发、养殖及其服务项目;-防沙治沙工程项目;-水库、灌溉、引水、堤坝、水电、潮汐发电等项目
采掘类
地质勘查、露天开采、煤炭、石油及天然气、金属和非金属矿、盐矿采选等项目
海洋工程类
海底管道、海底缆线铺设、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项目
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核工业类
移动通讯、无线电寻呼等电讯、雷达和电信等项目;-输变电工程及电力供应等项目;-邮电、广播、电影、电视等项目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等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放射性**铀、钍伴生矿的开采、加工和利用及废渣的处理和贮存等项目
社会区域类
房地产、停车场、污水处理厂、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进口废物拆解、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及综合整治项目;-卫生、体育、文化、教育、旅游、娱乐、商业、餐饮、社会福利、社会服务设施、展览馆、博物馆、游乐场等项目;-流域开发、海岸带开发、围海造地、围垦造地;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的区域性开发等项目
编制要求
编辑
主要内容
根据《环评法》*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