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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shen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会记服务,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国家工商行政管li总ju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liju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ju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liju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li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个人经营的,会记服务公司有哪些,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