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申请系统集成价格

  • 2024-04-27 10:23 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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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汇印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1、资质认证原则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根据认证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先由认证机构认证,再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 各省、自治区、自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明确相应部门作为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省市资质认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2、资质认证

(一)申请单位向资质认证机构提出委托评审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三、四级资质 

申请单位根据规定的三、四级资质评定条件,向本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资质认证机构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提交认证申请材料。本省市没有设置认证机构的可委托部和其他省市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 

(二)资质认证机构审核并形成审核报告 

由认证机构对申请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进行认证核查。对于通过认证的单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交申请单位和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一份;对于未通过认证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 

2、三、四级资质的申报与审批

(一)申请单位准备资质申报材料 

通过认证机构认证的申请单位填写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报表》,连同认证机构出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报告》一并提交到申请单位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二)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审批。对于通过审批的单位,将有关材料上报到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对于未通过审批的单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将有关材料向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上报备案时,应同时抄送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备案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将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登录、备案。若有异议及时反馈有关省市,若无异议则省市审批生效。 

(四)颁发《资质证书》 

通过审批的单位由各省市颁发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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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的办理条件:获得4级证书1年以上;从事系统集成业务不少于2年;不能是信息系统监理资质单位;集成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总额50%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财务状况:近三年集成收入额不少5000万元(看财务经营(年度)审计报告)
业绩:近三年完成的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主要看合同及验收报告)
技术实力:登记过的软件产品不少于3个(指在软件协会进行登记注册的软件产品,非计算机软件着作权)
人员:从事开发集成人员不少于50人,本科以上*不60%;不少于6人是项目经理,其中1人为高级项目经理;
管理能力: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客服体系;企业管理者管理经历不少3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子信息类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财务系列职称。
申报部门:当地信息化主管部门(一般为当地经信委或当地资质办)

申请流程

1.申请一、二级资质认证程序。申请单位根据规定的一、二级资质评定条件,向经信息产业部认可的一、二级资质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2.申请三、四级资质认证程序。申请三、四级资质的企业根据规定的三级或四级资质评定条件,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认证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对授权的认证机构每年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认证机构质量体系持续满足资质认证管理的要求。

(1)申请三、四级资质的企业,符合资质认证申请条件的继续下一步,不符合资质认证申请条件者待符合时再申请;

(2)申请三、四级资质的企业,在信息产业部未下文规定之前,我省暂定三级1.6万元,四级1.5万元(认证费用包括:现场审核、厅审查会议费用及材料报部等费用)。如*一次认证未通过,*二次认证不需再交纳认证费用。认证中心对该企业系统集成资质现场审核及材料申报全过程负责。认证中心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认证中心必须建立严格的争议处理制度,并保存完整的受理、调查处理记录。

(3)企业向认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4)材料审查,反馈修改意见;

(5)认证中心组织到现场审核;

(6)通过现场审核的,由认证中心形成资质认证报告;未通过现场审核的,认证中心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条件不够的建议降级或待申请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整改后,认证中心再行组织到现场复审;

(7)认证中心须将认证报告、企业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上报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

(8)有关对申报三、四级资质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

(9)通过审查的材料,由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行文上报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审核备案;

(10)通过审核备案的,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在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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