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实践中,物流公司却经常碰到与保险公司签订了《预约保险协议》,货运起运前也向保险公司进行了申报,出险了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情况。本律师接受了一系列咨询案件:某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货运险预约保险协议》,约定实际货主为被保险人。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事故造成货物损失,实际货主根据与物流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的规定,将货物的损失在运费结算中进行扣除。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物流公司并非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无权进行索赔为由进行拒赔。法院审理认为《货物运输预约协议》合法有效,约定原告(物流公司)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实际货主,原告所承运的货物因交通事故受损,实际货主可以依据货运合同向承运人主张赔偿,也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原告已经向实际货主支付了货物损失赔偿金,因此,被保险人的货物损失已经获得了赔偿,不再具有保险理赔请求权,原告以保险理赔请求权为基础的而收入的权利也不存在,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请【(2017)沪0101民初30645、30646,(2018)沪02民终2551号】
针对客户货物安全考虑:物流公司给内部员工培训,客户物品一定要打上标签。
1.运输负责人和客户顾问,必须指明哪个箱子或那件物品属于重点保护,必须在箱子上加醒目标识或提示语;客服部对接物流运输部完成!
2.一些易碎的物品,或者贵重物品,必须亲自搬运轻拿轻放,(客服部建议客户投保保价理赔)
3.易压易碎物品放到较边上,较后专车,较先卸车,卸货的时候有限卸!
4.大件物品选择起重机吊车营运,旁边必须有专业员工指挥。避免磕碰!
以上是物流公司对运输货物和员工的要求!希望对有长途物流运输的朋友有用!